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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早報》並在報導中引述其取得的內部文件,顯示中國外交部規定「美國駐香港總領事、其繼任者,或任何代表他執行公務者,在拜訪任何中國地方政府設施或會見這些機構的人員之前,須先取得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的核准」,包含官方、私人、社交和視訊會議,以及任何與「任何中國公立或私立教育機構、社團及其所屬人員」的會面。
然而,香港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和梁家傑等泛民人士向《南早》表示,他們認為這項新規定僅適用於美國官員而非香港人士,未來若受邀與美方官員會面,將會先詢問對方是否已得到中國外交部批准,但也有議員表示不會主動向中方通報,甚至質疑此類規定會影響香港身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
立場親北京的香港民建聯主席李慧琼( Starry Lee Wai-king )則認為,有鑑於美中衝突升溫,現階段確實不適合與駐港的美國外交人員會面,須待美中關係改善後再執行更好;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 Ivan Choy Chi-keung )則分析,若有這類的新規定實施,泛民人士的處境將相當尷尬,因為時機確實很敏感,但若他們想遊說、爭取更多來自華府的支持,也無法不與美國外交官碰面。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近日才宣布,中國駐美人員訪問校園或與地方官員會面須事先獲得批准,包含在使館或領館以外地點主辦超過 50 人的文化活動。作為反制,中國外交部隨即也宣布,將對美國駐中國或香港使領館人員採取對等措施,並聲稱是對美方錯誤行徑做出的正當、必要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