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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小姐依指示出庭才得知,丈夫2013年曾在大陸與一名陳姓女子結婚,但在台灣移民署官員口試時多次未通過,後來女子莫名失聯,兩人未在台灣完成結婚相關手續;丈夫自認與陳女的婚姻關係消滅,於是去越南娶了阮小姐回台。
後來陳小姐因要改嫁,要求丈夫補完成「結婚」及「離婚」相關手續,而丈夫也索性自訴犯了重婚罪,主張與阮女的婚姻無效,當事人向台中市喜樂文化協會及立委何欣純太平服務處求助,立委何欣純於7月初邀集移民署及戶政司人員協商。
何欣純說,阮女在台居留已達歸化年限,且正申請歸化入籍,卻因法院判決婚姻無效,當事人恐怕會失去台灣的身份,更嚴重的是,阮女已拋棄越南國籍,將會成為無國籍的人球,「台灣無法待下去,卻也無法離境到任何一個國家」。
相關單位研商後認為,阮女3年前在台灣合法產下一子,孩子有台灣身份無誤,女子可以以依親方式續留台灣,且不因判決影響,繼續完成歸化手續。
台中市喜樂文化協會總幹事翁月惠說,阮小姐近年來與丈夫感情失和,已聲請保護令,將與立委服務處持續關懷外配的生活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