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嘉市民健康 嘉市府專案稽查中藥販售業者

▲服用中藥後有不適症狀,至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申請檢驗。〔圖/嘉市府提供2020.08.13〕
▲服用中藥後有不適症狀,至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申請檢驗。〔圖/嘉市府提供2020.08.13〕

記者吳晉輝/嘉義報導

近日有中醫診所使用含硃砂或鉛丹之禁藥,導致病人重金屬中毒事件,為避免少數中醫師再度誤用禁藥及確保市售中藥符合規範,衛生福利部日前召開記者會宣布,將精進中藥安全管理,強化中醫師用藥知能及醫學倫理、確保市售中藥符合規範、建立民眾中藥用藥安全查詢及通報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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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長張耀懋表示,本市約有160家中藥行,衛生局將在2周內抽查半數以上業者,以維護市民健康,並已與醫藥公會合作,從醫療機構、藥商至衛教宣導,建構用藥安全防護網,同時本週起執行中藥販賣業稽查專案,若查獲違法業者一律依法處辦;另持續與各公會或醫療院所合作辦理用藥安全宣導,建立民眾正確用藥及就醫觀念。

衛生局提醒民眾,牢記五個中藥用藥安全撇步:1. 停偏方:勿聽信偏方,自行購買來服用來路不明的中藥;2. 看中醫:生病時,要看合格的中醫;3. 聽仔細:就診時,病情要說清楚,醫師的囑咐要聽仔細;4. 選合格:停止不當看病及隨意購藥用藥行為;5. 用對藥:用藥時,要選衛生福利部核准有許可證字號的中藥藥品,民眾可至中藥藥品許可證系統(https://dep.mohw.gov.tw/DOCMAP/lp-874-108.html) 查詢。

衛生局也呼籲,民眾在服用中藥後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之外,市府衛生局將協助民眾送驗中藥品,民眾可於上班時段備妥中藥完整包裝(至少20公克以上),攜帶服藥人身分證、印章、申請書及切結書、購買憑證(藥袋、收據、掛號單等,若無提供來源則無法受理),至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申請檢驗,相關問題可電洽05-234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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