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大了?愛爾蘭法院告訴Subway:你的麵包不是麵包

▲愛爾蘭法院認定,Subway的麵包不符合當地法規所定義的麵包。(圖/翻攝自Subway臉書)
▲愛爾蘭法院認定,Subway的麵包不符合當地法規所定義的麵包。(圖/翻攝自Subway臉書)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速食連鎖店「Subway」,可以自行選擇喜歡的麵包、配菜,不同於其他提供炸物的速食連鎖店,擁有一批死忠的支持群眾。不過今(1)日愛爾蘭法院卻宣布,Subway的麵包「不是麵包」,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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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媒報導,原來事件的起源跟稅務有關,根據愛爾蘭當地法規,被認定為「主食」的商品不用被課徵增值稅,而麵包就是法律認定的主食之一,因此Subway主張他們的麵包也不需要繳增值稅。

不過,愛爾蘭當地法律對「麵包」的定義有嚴格規定,其中一項就是糖不得超過麵團中麵粉重量的2%,而Subway的所有品項麵包都超過這個標準,因此Subway的「麵包不是麵包」,至少在愛爾蘭法規上如此。

對此,Subway的發言人回應表示,「我們的麵包當然是麵包」。不過愛爾蘭法官多蘭(Donal O'Donnell)強調,「麵包和烘培食品」必須有所區分,符合定義才能被認定為每天不可缺少的主食,享受稅務上的優待。(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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