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全面禁售美豬?黃珊珊:除非中央宣告無效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29日表示,依據台北市食安自治條例,在台北市是全面禁止販售美豬的,除非中央宣告台北市自治條例無效。圖為2016年的美豬抗爭場面。(資料照/記者陳明安攝)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29日表示,依據台北市食安自治條例,在台北市是全面禁止販售美豬的,除非中央宣告台北市自治條例無效。圖為2016年的美豬抗爭場面。(資料照/記者陳明安攝)

記者 陳弘志 / 台北報導

蔡英文總統昨天宣布開放含有瘦肉精的美國豬肉進口,引發豬農反彈與民眾疑慮,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天(29)日表示,依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在台北市是全面禁止販售美豬的,除非中央宣告台北市自治條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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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九條之一規定,「本市販售之豬肉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所謂乙型受體素,就是瘦肉精。

黃珊珊表示,在法條沒有被廢止之前,台北市政府依法執行。中央即將對美豬放寬是指「進口」,但地方是「販售」,如果地方沒有牴觸中央的法規,還是要以地方法規為主。

台北市食安條例不僅提前防範美豬,也包括防範日本核食。第九條之二規定,「本巿不得販售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或加工之食品。前項之地區指日本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縣」,也即是未來中央政府若繼續開放日本核食進口,在台北市也不得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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