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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再庭等人在記者會中指出,「永展案」是從2008年開始,民視投資3000萬元與和展成立「永展國際影視股分有限公司」(簡稱台北永展),該公司是把錢挪去北京投資的工具,並靠減資賣股的方式、收回投資的3150萬元,2012年結束民視與台北永展的關係,之後在大陸成立「北京永展」。
記者會中他們也強調,2012-2014年,「台北永展」分發「民視文化」9330萬元收益,但此款項並未匯回民視,疑遭到挪用。2014年「北京永展」向「民視文化」借貸3270萬元,僅由前總經理陳剛信、王明玉簽核,兩筆共計1億2600萬元,民視損失迄今無法追回。據記者會指稱內容,另一弊案則是「富冠全球」,該公司於2009年成立,由王明玉大弟媳王李玲珠擔任負責人。2009年民視撥款4億元給民視文化,全額貸予富冠全球,欺瞞田再庭董事長,偷蓋私章、偽造融資協議書,挪用民視公款11億元。
陳廷鼎更說:「我揭發王明玉等人弊案真相,我儼然成為民視轉型正義的使者,真正掏空民視,就是王明玉。」更嗆說:「真的是做賊的喊抓賊,不要臉!」
對此,王明玉、民視則回應:「這是陳年舊案,日前北檢己偵結不起訴,若有任何指控,損害本公司及王明玉董事長名譽,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陳剛信則透過身邊友人回應:「一、投資都經過民視董事會同意,裏面的董事成員也是大部分為民視常董,而田董也是民視董事長。二、第一年獲利經董事會通過退回所有股東投資金額。(民視也已入帳)並已解散永展公司。獲利盈餘再轉投資,再向股東貸款拍片。民視一切支出都需董事長蓋章,依合法程序辦理。三、本人已於三年前離職,對永展公司後續狀況並不了解。本人近20年對民視的付出,報章雜誌都有報導。三年來,我和民視也並無任何瓜葛,不希望無辜被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