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藍委跑票挺「同性結婚」 林奕華:沒有人應該被歧視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林奕華。(圖 / 翻攝林奕華臉書)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林奕華。(圖 / 翻攝林奕華臉書)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17)日表決同性婚姻專法,歷經近 5 小時,下午 3 時 27 分敲槌三讀通過,亞洲首部保障同性婚姻的法案就此誕生。而在表決時,被視為最關鍵的第二、四條,有 7 名國民黨立委投下贊成票,其中之一的林奕華則在臉書發文表示,這是支持對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基本人權不應淪為政黨工具。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政院版《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中,第四條「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因攸關同性之間是「結合」或「結婚」而被認為是最關鍵的條文,最後則以 66 票贊成、 27 票反對通過,其中綠委林岱樺投下反對票,國民黨籍青壯派立委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奕華、許毓仁、許淑華等 7 人則不顧黨團決議投下贊成票,另有 12 名民進黨立委未投票。

▲同婚專法表決,國民黨團青壯派立委在投票關頭倒向民進黨團支持的版本。 (圖/記者吳承翰攝)

對此,林奕華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社會如此關注的重大法案,應經過充分討論、尋求共識,而行政院版本的專法規範並不完整,日後施行恐怕還會遇到不少問題,自己雖在同性結婚條文投下贊成票,是支持對於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也是對於我國憲法保障人權及婚姻自由平等的維護,但因專法內容並未經詳盡討論,「這不是政黨對決的議題,而是基本人權價值,不該淪為政黨的工具」,自己也對其他條文持保留意見。

「在這個社會上沒有人應該被歧視」,林奕華強調,無論支持同性婚姻與否,大家都是社會共同體,支持國民黨的同志朋友常被網友霸凌或嘲笑,她希望能讓這些朋友們有後盾,國民黨在這個議題中沒有缺席或退讓,希望國民黨籍 7 位立委不畏壓力的堅持,能讓社會有更多的共識,幫助到所有真心想廝守一生的朋友。

▲林奕華臉書全文。(圖/翻攝自臉書, 2019.05.17)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