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期間,老翁認識了在中山路的張姓房仲,也經常上房仲那泡茶閒聊,言談中透露出這起緬懷戀人的故事,也請房仲接待員幫忙找間500萬元以下的房子,買下後將long stay得能近水樓臺敘舊情,也表示過該屋將遺留給沈姓初戀人,遂經房仲介紹相中某大樓6樓一間占地28坪的房子,並和房東達成380萬元成交共識,不料在付款交屋時,卻因周姓老翁疑因有老人痴呆而言行反常,以致衍生出「詐騙糾紛」。
張姓仲介指出,先前陪同老翁前往斗南郵局領付款交屋時,才發現老翁存款不足付款,尚差180萬元,當時老翁訝異表示不可能,且開始懷疑遭人詐騙,不過當時仍先付200萬元前款,表示不夠的180萬元,可要等賣掉台北兩間其一的房子後再付清交屋,也經賣方業主同意,並受老翁委託陪同前往台北某知名房介公司委託賣房,不料老翁竟反常並當場解除他的代理權,也因而衍生指控詐騙的糾紛,今年4月25日申請在斗南調委會調解。
張姓仲介說,當初受老翁委託購屋時,因老翁要求體恤年邁沒啥錢的前提,即同意交易完成後僅抽取百分之0.1即3萬8仟元的佣金,沒想到老翁行事反覆無常,在調解時,因無家人僅由另名女性朋友和一名知名律師陪同,不料受老翁委託的律師也遭質疑身分,表示並無委託,當律師出示委託書後,仍斥責該名律師是和他聯手詐騙的夥伙人,令在場人士當場傻眼,因而調解不成,不過仍希望和老翁達成履約或解約協議,佣金不賺信譽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