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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說,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委員今年5月2日召開林宅審議會,4票贊成、4票反對、1票認為應再議,未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委員同意門檻,未能指定古蹟或歷史建築,目前仍處於協調階段。
針對林宅被所有權人拆除,文化資產處接獲通報後,立即邀集警察局豐原分局派員協助處理,並維持現場秩序;文化局長張大春與文化資產處長李智富也立即前往關心,現場已無任何機具與施工人員,檢視後發現右護龍及正身部分裝飾構件已被拆除,僅留正身本體。
台中市議員黃守達在臉書發文說,文資審議委員會沒有指定神岡林宅為文化資產,這不代表沒有責任。市政府應該積極協調產權人,探詢歷史記憶與財產自由的平衡,而不是放任歷史記憶被踐踏。
文資處指出,經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肯定台中神岡林淑景宅的建築特色,但因林宅所有權人不願將房宅列為古蹟,甚至誓死相逼,林宅周邊環境交通沒有再利用的價值,台中已有多棟和台中神岡林淑景宅同時期同類型的建築列為古蹟,決議未達指定門檻,因此不列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