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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了解狀況後,曾經建議涂女向警方報案解決,但申請保護令後林男仍糾纏不休,甚至還意圖對涂女女兒出手。涂女不堪其擾,決定與女兒兩人一同前去向林男談判,卻不料林男直接當著女兒面前性侵自己。
黃男聽聞後氣憤不已,而林男性侵得逞後又再度跟蹤涂女,他便認為法律已經無法保護自己的女友,決定親自出手解決。黃男先駕車從後方撞倒林男,手持 15 公分長的木工刀下車,往倒地的林男胸口狂刺 9 刀,直到對方氣絕。事發後黃男逃亡 1 年多仍因毒品、槍砲案在彰化落網。
死者林男的雙親認為,黃男殺人後逍遙法外,四處躲避警方追緝,毫無悔過之心,一想到兒子「無辜慘死」,每晚都睡不好,法官應該判黃男死刑。黃男則表示,當時林男意圖對涂女不利,一氣之下才行兇,屬「義憤殺人」。
法院一審時認定,黃男構成義憤殺人,但因為有前科,是他案累犯,以最低刑度判處 15 年徒刑。黃男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但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為,黃男素行不佳,造成林男死亡,損害無法復原,無法彌平被害人家屬傷痛,更何況黃男仍沒有向林男家屬道歉,也未達成和解,今年 6 月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黃男不服上訴三審,但最高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誤, 6 月 27 日駁回上訴,全案無期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