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用字」成焦點 陸委會:重點是加強司法互助!

▲港女命案凶手陳同佳,已於 23 日早上 9 點出獄。(圖/翻攝香港 01 )
▲港女命案凶手陳同佳,已於 23 日早上 9 點出獄。(圖/翻攝香港 01 )

大陸中心蔡姍伶 / 綜合報導

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陳同佳,已刑滿出獄,原本預定要來台投案的計劃,因牽涉兩岸政治議題而中斷,何時來台成了未知數。台灣陸委會於 24 日例行記者會表示,此案的重點在於台港需加強良性司法互助,而非糾結於用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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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雖然台灣和香港就陳同佳案都有司法管轄權,但由於雙方涉事人皆為香港人,與案相關人士都在香港,就便利性及優先性而言,應由香港來落實司法管轄權,並稱此案已到了關鍵時刻,若香港放棄管轄權,台方會抱「香港不辦台灣辦」的態度處理案件,並盡最大的努力,呼籲香港跟台灣相向而行提供協助,盼能還死者及其家屬公道。

邱垂正亦指出,港府一直以各種理由稱不能落實司法管轄權,令陳同佳至今仍是自由之身,甚至有逃亡之嫌,令人情何以堪;並表示台方已就陳同佳案成立專案單一窗口,若港府仍堅持不合作,而令疑犯逍遙法外,將要負上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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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