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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警員身著制服,無論以攔停或逕行舉發執法,都不影響違規事實的認定;只要車輛在紅燈時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就符合「闖紅燈」的違規事實,最高可罰新臺幣2,700元。
另外,有民眾也質疑警方沒拍到闖紅燈的相片,為什麼還可以開紅單?李忠台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若員警執勤時確實目睹駕駛人有「闖紅燈」的違規行為,即使沒有照片,也可以採逕行舉發方式開單。再次呼籲駕駛人應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