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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生認為,檔案大樓閒置荒廢,十分可惜,加上隔鄰的霧峰公所辨公大樓即將進行重建,要求市府配合爭取撥用做為親子館、托嬰中心、托老中心等社福機關,滿足地方的需求,並有助行政區整體規畫,否則在歷史建築保存範圍內存在一棟危樓,不但有礙觀瞻,並且有安全顧慮,實在不妥。
台中市文化資產處長李智富表示,該大樓位於歷史建築「舊省政府教育廳」保存範圍內,管理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教育部國教署,惟該大樓並未具有法定文資身分,對於地方有意撥用活化為社福機構,比較屬於活化閒置空間,文資處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