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無罪?衛福部觀點:兇手不能算「無罪」

國民黨立院黨團1日召開「殺警判無罪!司法思覺失調症確診」記者會。(圖 / 記者陳弘志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1日召開「殺警判無罪!司法思覺失調症確診」記者會。(圖 / 記者陳弘志攝)

記者 陳弘志 / 台北報導

鐵路殺警案一審宣判,鄭姓兇嫌無罪引發社會議論,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諶立中1日表示,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鄭姓嫌犯「不能算無罪」,因為法院裁定他必須強制治療,他呼籲社會接納精神病人,但也指出法院裁定嫌犯就醫五年應該有彈性,「如果沒有治癒,就不能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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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召開「慟!怒!殺警判無罪!司法思覺失調症確診」記者會,黨團書記長蔣萬安、副書記長李貴敏、立委葉毓蘭、林思銘、陳玉珍都表示他們陸續接到選民反應,認為社會難以接受無罪判決,否則民眾以後的身家安全沒有保障。

諶立中表示,他認為鄭姓嫌犯「不算無罪」,因為法院裁定他必須接受強制治療,他也呼籲社會要接納精神病人,否則精神病人未來都會躲在暗處,不願出來治療,擔心被汙名化、貼標籤、遭社會排斥,這樣社會的情況會更糟,只會有更多的問題。

諶立中指出,一審判決嫌犯要強制隔離五年,但他認為這項判決應該要有彈性,如果院方和診療醫師認為嫌犯並沒有在這段期限治癒,就不能出院,不受限「五年」的限制。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蔣萬安表示,鄭姓嫌犯交保之後,必須依照判決到醫院強制治療,如果沒有治癒就回到社區,會讓民眾對身家安全出現疑慮,這不僅是修法的問題,政府還要拿出完整的計畫,避免民眾心生恐懼;此外,警政署也應該檢討警械使用時機,讓警政署成為警察在第一線值勤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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