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肉品來源標示 新北3828間豬肉攤3個月查核完畢

▲新北市將逐步輔導公有市場攤商在新北市食材平台自主登錄,維護市民知的權利及健康安全。(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1.02)
▲新北市將逐步輔導公有市場攤商在新北市食材平台自主登錄,維護市民知的權利及健康安全。(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1.02)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

台灣今年1月1日起開放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新北市長侯友宜於今(2)日前往泰山的公有零售市場,視察販售豬肉及使用豬肉相關產品攤商原產地標示的情形;新北市政府表示,全市共約3828間豬肉及加工製品攤商,預計3個月內百分百的查核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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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指出,泰山公有市場的66家攤商已全部標示完畢,甚至把外國進口商也標示出來,且也在新北市的食材平台自主登錄,非常感謝大家的配合;新北市共有3828間豬肉及加工製品攤商,市府未來都會逐一查核,目前已查核500攤,3個月以內一定會全部查核完畢,讓民眾買得安心、吃得放心。

▲新北市長侯友宜指出,泰山公有市場的66家攤商已全部標示完畢,甚至把外國進口商也標示出來。(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1.02)
▲新北市長侯友宜指出,泰山公有市場的66家攤商已全部標示完畢,甚至把外國進口商也標示出來。(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1.02)
 

泰山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長郭詩德說,部分攤商即自主製作豬肉的來源標示板,針對豬肉不同可食的部位分別標示來源,讓消費者在購買時能更清楚掌握資訊,減少消費者疑慮,讓民眾買得安心、吃得放心;衛生局指出,不僅是豬肉攤商需要標示肉品產地,相關加工製品及小吃也應一併標示,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者,依食安法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市場處長盛筱蓉補充,自中央宣布將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後,便積極實地輔導各市場的攤商應清楚標示豬肉原產地,並保留相關來源憑證,也逐步輔導公有的市場攤商在新北市食材平台自主登錄外,亦要求列管的集合攤販及依法申請夜市共同配合;市場處將不定期進行稽查,落實資訊透明公開,提供民眾安心消費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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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