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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高教司也提到,目前董事會組成確定的是其中個人董事1名由學校自行推選康寧大學專任教師擔任,其餘個人董事及群組董事由本小組評選產生,因此個人董事和群組董事的最終比例為何,端看董事推選小組的最後決定而定;也是就說,如果群組董事申請人的組成有3位,那通過評選後就會獲得3席董事,如果是6位就是獲得6席董事。
教育部表示,董事評選方式分3階段進行,第1階段採書面審查,擇優選出符合資格者進入第2階段;第2階段邀請入選之個人董事及群組董事至康寧大學與師生進行口頭報告及座談;第3階段由推選小組召開決選會議決定。
而個人董事及群組董事申請應繳交校務發展規劃書,內容包括候選董事個人資料、辦學理念、北部校區未來發展、南部校區轉型或未來發展、教職員工生相關權益維護事項,以及捐資承諾、經費籌措來源或具體財務規劃等。
高教工會日前也表示,群組董事未來恐成為容許財團董事會透過捐資入主,形同以金錢來買賣董事席次,已非純公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