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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曝光後,有內行網友就點出此次事件的關鍵,他提到其實海運業本來就有一種「租賃型式」的營運模式,「其實這條船並不是長榮旗下的船,而是日本的船舶租賃公司Shoei Kisen Kaisha(正榮汽船株式會社)」,長榮旗下的船若船名是EVER G開頭的全都是租賃船。
而這種租賃型式的情況是,長榮每月付固定的租金換取船舶租賃公司的貨運服務,「這樣的營運模式來說長榮只需要付固定的租金,而不是相對變數較大的營運成本例如船員薪水、油料費用、設備折舊等等」。因此他分析長賜號觸礁的意外,該由正榮汽船株式會社負責賠償,長榮更可能因「Ever Given」被大肆報導而要求商譽損失的賠償。
事實上,長榮海運董事長張衍義今(25)日就以書面回覆交通部,點名本次天價賠償的責任賠償方:「Ever Given為本司長租船,船上任何操作上的失誤甚或不可抗力等等原因致船舶造成損害都是船東的責任,本次意外亦是如此」。稍早,擁有長賜輪的日本正榮汽船公司也在官網發布聲明致歉,坦言目前正嘗試脫淺「但狀況極為困難」,也向所有受到擱淺事件影響的各方致歉。(編輯: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