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可強迫移工打疫苗!香港也曾有類似爭議遭撻伐

▲外籍看護|移工。(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外籍看護|移工。(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先前開放18歲以上在台民眾上網登記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包括外籍人士、新住民和移工們都可以憑藉居留證及健保卡進行登記預約。然而開放預約後卻發生種種問題,如外籍人士看不懂中文難以自行上平台登記、部分換發新式統號民眾無法透過快易通APP 辦理等。近日則有移工反應,雇主在未經移工許可下自行幫移工預約接種疫苗,勞動部也出面呼籲雇主、仲介尊重移工選擇權,若違反其意願強迫接種就是違反《刑法》第304條強制罪規定,將移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並依就業服務法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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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指揮中心疫苗接種規範,有證移工在台灣與國人一樣根據優先接種順序進行施打,但《中央社》指出,有部分雇主或仲介以簽切結書方式,違背移工意願強迫移工接種疫苗,或要求移工拋棄相關權利。對此,台權會秘書長施逸翔在臉書上發文指出,有接到移工個案申訴反應在沒有獲得意願徵詢的情況下,就被雇主上網登記預約施打疫苗,「剛剛我們打去1922問CDC的態度,CDC明確表示,施打疫苗是個人意願,不允許雇主強迫移工打疫苗,如有這樣的狀況,可以跟仲介反應,或者向勞政單位申訴反應」。

勞動部也發出公告指出,疫苗接種「非屬強制性」,雇主或仲介公司應鼓勵並協助移工預約接種疫苗,但應尊重移工接種意願,不可強迫一律接種。針對部分雇主或仲介以切結方式,違背移工意願強迫接種疫苗,或要求移工拋棄任何權利,勞動部表示現行接種疫苗衍生醫療風險,移工與本國人同樣受相關規定保障。雇主如果有違反移工意願,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強迫移工接種疫苗,已涉有違反《刑法》第304條強制罪規定,將移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並依就業服務法論處。

先前民團就曾批評,勞動部在移工疫苗施打的多語宣傳上有待加強,移工打疫苗相關權益、請疫苗假規定、可能出現哪些副作用,這類多語資訊目前仍仰賴如「1095文史工作室」等民間團體彙整傳遞,政府宣導上不足,移工人在異鄉擔憂打疫苗後出事而不敢施打也是人之常情。一名台中李姓雇主也指出,家中的印尼籍看護不僅害怕副作用,也因宗教信仰關係而擔憂疫苗不符合伊斯蘭清真標準,指出政府應加強相關宣導才能讓移工安心施打。

由於目前疫苗施打仍有副作用或相關健康風險,因此多數國家皆以自願為主,不過由於移工本就屬於弱勢團體,在疫情下其自主意願較容易受政府忽視。香港政府在4月底時就曾宣布針對所有移工進行「強制性篩檢」及「強制施打疫苗」的計畫,要求全市37萬移工施打疫苗。這項政策很快面對來自菲律賓、印尼政府及人權組織的撻伐,認為香港此舉對移工無疑是一種歧視、將移工族群貼上標籤,對市內其他白領工作者則沒有這類要求。因應輿論反彈,香港隨後於五月中旬宣布暫緩實施移工強制施打疫苗的計畫,但仍堅持進行兩輪移工普篩。擁有30萬移工人口的新加坡同樣擁有充足疫苗,並積極提供移工免費接種,但強調只有自願同意並完成登記的移工將獲接種,政府及雇主則應從旁協助登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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