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五倍券正式上路後,部分醫療院所以此進行促銷、打廣告,台北市衛生局今(25)日表示,醫療院所不能以「優惠」、「折扣」、「送療程」等商業廣告手法來促銷,違反《醫療法》第86條可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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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今日的防疫因應記者會上,媒體詢問用五倍券推優惠折扣的罰則?北市衛生局專門委員歐佳齡表示,根據《醫療法》第86條不得以不正當方式做宣傳,所謂不正當包括不能以「優惠」、「折扣」、「預付費用」、「贈送療程」等商業廣告手法來促銷,違規可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

歐佳齡表示,110年度迄今接獲違反醫療廣告案件526件,其中裁處違規醫療廣告案件56件,罰鍰達308萬元,到目前為止利用五倍券宣傳的違規廣告裁處案件已裁罰4件,罰鍰共21萬元。


呂炯昌編輯記者

桃園市出生的6年級大叔,畢業於靜宜大學西班牙語文系、淡江大學國際事務暨戰略研究所,專長國際事務與軍事等領域。
曾任玉山週報編輯與記者、國防部「青年日報」、《尖端科技》軍事雜誌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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