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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電子廠不只有移工確診,本勞也有,禁令卻只針對移工,何況不是所有移工都在電子廠工作,有的家庭看護工要照顧長輩,有外出採買、帶長輩就醫的照顧需求」,施逸翔說,苗栗縣政府在完全不考慮相關衝擊評估的情況下,發布這樣歧視性的禁令,實在非常荒謬,更導致民間企業上行下效,其他縣市私人企業和仲介宿舍也都出現類似情形。
儘管台權會及其他非政府組織第一時間出面抗議,要求指揮中心說明,卻一直到苗栗自己撤回禁令,才收到指揮中心回文,坦言禁令確實侵犯人身自由,也不符合三級警戒規範。但這為時已晚的回文不僅無法改變對移工造成的傷害,也難挽回台灣受損的國際形象,施逸翔直呼:「當時包括歐盟辦事處、法國解放報和衛報等國際媒體都關注、報導此事件,他們都非常困惑台灣為何會出現這樣的狀況。」
事實上,台灣2009年通過「兩公約施行法」,需定期進行國家人權報告審查,2013年的第一次審查中,移工的人權狀況就已被國際審查委員明確指出,要求台灣應盡快修法保障家務移工的勞動權益;2017年,漁工的血汗剝削問題也成為關注焦點。施逸翔提醒,兩公約第三次審查將於2022年5月登場,從國際審查委員已經提交給台灣政府的議題清單中,可以發現移工議題仍將是審查重點之一,在國際社會不斷關注下,台灣政府必須去回應國際人權標準,才能在國際上立足。
施逸翔表示,「台灣不斷向國際社會說自己是民主自由的人權國家,為了獲得這樣的美名,我們就更應該就法律及政策上給予台灣的外國人相應的保障,並落實完善他們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