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工務局建管處正工程司謝秋分針對不得於樓梯間、公共走廊等處所堆積雜物、設置柵欄、門扇等妨礙出入表示,這次的稽查行動與條例是兩件事,行動是針對短時間內,大樓內逃生路線障礙物的排除為主,與「公寓大廈第16條第二項」公共空間不得堆積雜物不衝突,且這次城中城大火的檢討項目,其中有一個重點是希望行政單位針對逃生動線上的堆積雜物清除。
謝秋分強調,逃生通道上只要有火源,這些易燃物就會在通道上延燒或是燜燒,不僅會影響救火時效性,更會影響民眾逃生的時間,因此在法規上「通道就是逃生用的」一定要淨空、要通暢不能堆放雜物。
謝秋分指出,一般民眾認為通道上是我的私人物品,擺在通道上又沒有妨礙出入,但如若在發生意外時燈光變暗,一旦有民眾逃生時看不到動線上的雜物,即會增加逃生的困難性。其次,另一個重點就是這些堆積物品,一般都是比較較容易燃燒的、助燃的,在這次的清查過程中,大部分都是木製品或是塑膠類的,有可能在火勢蔓延的過程中,從一個次要原因變成主要原因。
謝秋分說,未來在清查的過程中有可能將屋齡年限往下修正,畢竟未來屋齡也會長大,因此將屋齡往下修到20年以上。
工務局長黃榮慶表示,在整個清查過程中,民眾多少會有些許反彈,認為堆積物品又沒有影響逃生通道,為何要清除,不過,由於大家都不希望再發生遺憾事件,他也提醒民眾,堆放在逃生動線上的易燃物品不僅會阻礙通道外,更重要的是它會成為大火後續燜燒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