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萬雇主受惠!勞動部今再自動延長移工入國引進許可效期

▲勞動部今(30)日宣布,針對雇主所持具移工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只要是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雇主無須再向勞動部提出延長效期申請,預估約有7萬名雇主受惠。 (示意圖/shutterstock)
▲勞動部今(30)日宣布,針對雇主所持具移工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只要是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雇主無須再向勞動部提出延長效期申請,預估約有7萬名雇主受惠。 (示意圖/shutterstock)

記者賴正琳/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隨著新型冠狀病毒不斷變異,我國指揮中心不敢大意,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在第二級,並持續執行邊境嚴管措施。不過,為了不讓我國人力短缺問題加劇,勞動部今(30)日宣布,針對雇主所持具移工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只要是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雇主無須再向勞動部提出延長效期申請,預估約有7萬名雇主受惠。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說明,依規定雇主申請引進移工經許可後,應於許可通知所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許可引進的國家完成移工入國手續,逾期者,其許可失其效力。我國雖然維持國內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但考量病毒新變異株具高度傳播風險,配合指揮中心持續執行邊境嚴管措施,為簡政便民,針對雇主所持具移工入國引進效力許可函,只要是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例如入國引進許可效期於111年2月25日屆滿者,效期得自動延長至111年5月25日),雇主無須再向勞動部提出延長申請。 

勞動部表示,後續將配合指揮中心對於國際與國內疫情狀況評估,適時檢討調整,預估約有7萬位雇主可免去延長手續,可直接持原入國引進許可函引進移工。 

民眾如對延長入國引進許可效期要件及注意事項仍有疑義,可電洽勞動部0800-000-978專線,或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公布的「訊息發布>最新消息」查詢。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