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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權並稱,法庭判刑時必須考慮阻嚇性,不過刑罰不應過重,以免造成壓倒性影響(crushing effect)。由於年輕人將來仍必須重入社會,遂判2名20歲男生入教導所,其餘被告7人分別判監38個月及40個月。
聯合早報報導,兩名年紀最小的被告陳國威及陳霆堃犯案時分別僅18歲及17歲,現在也不過20來歲,法官根據報告建議,判2人入教導所。
另兩名被告梁嘉星、詹隆享除了暴動罪外,另被裁定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另一被告曾倩儀被捕時手持汽油彈,這3人被判監40個月。其餘4名被告陳子謙、江鏡棠、黃適哲及鄧錦樂,則被判監38個月。
2019年11月反送中運動期間,香港理大校園爆發激烈警民衝突,演變成長達13天的圍城戰,最後共有1377人被捕。上述9名男女在11月18日於拔萃女書院外被捕,被控參與暴動。(編輯:李雅雯/楊昇儒)11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