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漁工結伴外出違反居檢 1分鐘雙雙挨罰10萬元

▲執行人員至印尼籍漁工之雇主營業地辦公室現場訪查。(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執行人員至印尼籍漁工之雇主營業地辦公室現場訪查。(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二名印尼籍男性漁工搭乘同班漁船來台,於居家檢疫隔離期間,結伴擅自離開房間,經櫃檯人員告知不可外出,才返回各自房間,二人未依規定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逕自外出1分鐘,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查獲依法對二人各裁罰10萬元,並強制安置集中檢疫所。二人經移送機關催繳防疫罰鍰及住宿費用,逾期未繳,移送高雄分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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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遭罰的2名漁工於2020年11月16日搭機來台,入住防疫旅館後,於11月22日晚間違反隔離規定走出各自房間,結伴外出覓食,經旅館人員發現後要求兩人返回房間。儘管外出時間僅1分多鐘,但因違反防疫分別被衛生局開罰10萬元,然而2人在台無財產,衛生局多次催繳無果,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高雄分署受理後調查發現二人在台並無財產,皆任職高雄市某漁業公司,高雄分署立即扣押薪資,漁工之雇主隨後具狀向高雄分署表示,願為此二名船員擔保,請高雄分署准予此二名印尼籍漁工辦理分期。然而雖辦理分期,2名漁工卻未按期繳納,高雄分署聯繫擔保人並勸諭雇主代為清償,雇主考慮後,出面到高雄分署幫二位印尼籍漁工繳清防疫罰鍰及住宿費用共27萬2000元。

高雄分署表示,新冠肺炎變種病毒Omicron疫情來勢洶洶,適逢春節假期將近,返鄉及跨縣市移動人潮眾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務必主動配合政府之相關防疫處置, 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加強自我防護,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如因違規遭裁處罰鍰逾期拒不繳納而移送執行,高雄分署將依法強力執行,如義務人確實有經濟困難,可主動聯繫分署洽詢分期事宜,切勿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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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