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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行去(2021)年11月間首度開庭時,張綱維親自出面說明原委。他說,任何一個生意人被烏龍跳票大概都想死,關機一天造成這麼多錯誤,他想要彌補,「交通部、民航局就非置我們於死地,真不懂為何他航都紓困,對我們趕盡殺絕?」他還透露,民航局違法濫權是受到南部重量級立委的壓力,立委姓名不方便透露。
遠航律師團主張,交通部第一次撤銷處分後,沒有依行政程序法再給重新陳述的機會,一個月後另做廢證處分,加上遠航的營運波及1000名員工的生計,《憲法》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即便張綱維因心情不好寫過遺書,但那是個人問題,遠航也有臨時管理人可以接管營運,請求行政法院撤銷交通部的處分。
交通部律師主張,交通部是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5項規定,「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得不給與陳述意見之機會」;遠航無預警停飛,侵害的是旅客權利,情節重大,交通部依法行政,請法院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