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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李正新指出,實務上很多雇主發放移工的加班費是用「獎金」的方式私下發放,以避開稅務問題,若要雇主幫移工申請這項方案,意味著雇主要以正規方式發放移工薪資並繳稅,雇主幫移工申請的意願也不會高。
李正新表示,勞動部的邏輯是用薪資門檻來界定移工的能力,但移工變移民的根本精神是要「留才」而不是「留財」,薪資不能作為能力的評判標準,比起用薪資門檻作為標準,透過技術檢定才是真正衡量專業技能的方式,對藍領移工來說也比較有希望達到,呼籲勞動部調整目前薪資門檻限制,以免讓政策的重點失焦。
曾在仲介公司擔任通譯、現在台就學的越南籍鄭姓博士生也表示,就薪資門檻而論,移工想拿到永久居留證薪水一個月要5萬多,真的不容易。「我之前在工廠當翻譯的時候有遇到移工一個月拿到5萬的薪水,但是真的要加班加到死,一個月30天都要工作,每天加班至少5、6個小時才能夠拿到這樣的薪水」。
他並指出,大部分移工來台灣工作本身沒有什麼特別的技術,學歷頂多是高中畢業而已,所以只能做一些比較勞力粗重的工作,非常辛苦,久而久之也會影響到身體健康。「在這種情況下,誰會願意一輩子做苦勞呢?拿到永久居留證又如何,他們還是一樣繼續當移工,根本洗不掉移工的身份。不如忍耐工作幾年,好好存一筆錢帶回家蓋房子、做點生意當小老闆,生活自由自在又有家人陪伴」。 他表示,除非是遇到很好的雇主,在工作跟生活上都給予良好的待遇,移工才比較願意留下來,但像這樣的移工數量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