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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男與許男都離過婚,並各自扶養1子,4人平時同住於新生北路上的租屋處,事發前,受疫情所苦林男收入銳減,但反觀許女經營直銷卻做得有聲有色,且經常在外應酬,使林男懷疑許女另有他人,因而埋下嫌隙。
2021年10月25日晚上,許女酒後返家,林男見狀便攙扶她上床休息,無意之中發現許女手機有陌生來電,林男一時醋勁大發,遂持皮帶將其勒斃,還用菜刀在許女手腕上留下割痕,並寫下紙條交代兒子「請你們幫忙處理」,隨後也跟著割腕自殺。直至隔天傍晚,才被許女的兒子發現,送醫後撿回一命。(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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