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網紅帶男子回豪宅過夜!夫怒求償200萬 判決出爐了

▲袁女開庭指出偷拍影片應不具備證據力。(圖/翻攝自袁曼軒IG)
▲袁女開庭指出偷拍影片應不具備證據力。(圖/翻攝自袁曼軒IG)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網紅「Sherry」袁曼軒,2021年與澳洲籍富商郭紹源突然宣布離婚,原因竟是郭男透過偷裝的住家監視器,發現袁女帶人回家過夜,郭男事後一狀將袁女告上法院並求償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結果出爐,認為偷拍臥室等行為,已過度侵害袁女隱私,無法作為證據,且影片雖拍到2人進入家門,但無法證明有發生親密行為,因此判2人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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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女開庭否認有出軌行為。(圖/翻攝自袁曼軒IG)
▲袁女開庭否認有出軌行為。(圖/翻攝自袁曼軒IG)
據了解,袁女在2019年2月,與郭男婚姻關係尚存時,曾帶一名賴姓男子回到新北市的豪宅過夜,同年4月,該男子又再度入住,因此郭男才會對2人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對此袁曼軒表示,郭男長期使用監視器偷拍,已嚴重侵害自己的隱私權,因此該影片應不具備證據力,且她與男子僅朋友關系,雖曾過夜,但也只有聊天,否認有發生性關係。

▲袁女遭控訴劈腿。(圖/翻攝自袁曼軒IG)
▲袁女遭控訴劈腿。(圖/翻攝自袁曼軒IG)
台北地院判決則指出,雖郭男主張監視器初始目的,是為維護住家安全,但將鏡頭擺放在臥室電視機內且正對床鋪,已侵害袁女隱私,依據毒樹果理論,畫面應無證據能力,且退萬步而言,畫面中僅拍攝到2人返家,無法證明有發生越矩行為,故判2人免賠。(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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