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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時,新北市一名吳姓單親媽媽,因獨自撫養2名年幼子女,經濟陷入困窘,竟用安眠藥摻入食物中餵食2個孩子,等藥效發作後再以勒斃方式將其殺害,新北地院一審時認為,吳女殺害子女罪無可赦,判處死刑。
上訴二審卻180度大逆轉,吳女當庭痛哭失聲,向法官多次表示自己每天活在懊悔之中,自認是99分母親,並將殺害子女的原因歸咎在經濟、家庭、感情等各方面壓力,逃過死刑。
一個月過後,新北市又發生一件隨機殺人案,兇嫌王秉華因與妻子發生爭吵,憤怒之下持生魚片刀,冷血的從背後殺害一名林姓機車騎士。
一審認定王嫌毫無悔意,手段兇殘,同理心薄弱,行兇後竟還大搖大擺離開現場,且亦未積極與家屬尋求和解機會,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然而王男似乎不以為意,在看守所內與妻子會面時還說出「我看到我自己的報紙,好帥」、「不要關掉IG我要漲粉絲」、「我很會演戲,精神鑑定不是問題」等語。
直到高院辯論庭時,王男一反常態,數度在法庭內鞠躬致歉,求法官給予自新機會,即便林男母親苦苦哭求將「殺人犯」王嫌判死,但還是被改判無期徒刑。
雖然台灣仍保有死刑,但過去5年僅有3起執行,分別是北捷隨機殺人的犯人鄭捷、殺害妻女的李宏基與除夕夜縱火弒親案的翁仁賢,近期多起重大社會刑案,一審判死二審判生,引發不少民眾質疑,院方在判決時是否有雷聲大雨點小的趨勢。(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