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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暈爆笑回,「態度很重要,尤其再加上漂釀小姐姐」、「拜託撞我」、「性別正確,衣著也正確」、「被車撞了,結果心裡小鹿亂撞」、「這一看就沒事沒事!」、「那就是愛情,愛情總是來得那麼突然」、「一定說沒關係,妳人有沒有怎樣?」、「一鼓作氣的表現男人氣概扶起歐兜賣」。
但也有不少人提醒,「移動摩托車的用意是?這已經破壞第一現場了」、「該賠的還是要賠」、「看態度啦,再正態度太爛,誰會給她好臉色」。
實際上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但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編輯:鍾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