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衝擊手頭緊!房貸、卡債緩繳紓困展延至明年6月底

▲金管會宣布,已協調銀行展延個人債務協處機制至明(2023)年6月底。(圖/NOWnews資料照片)
▲金管會宣布,已協調銀行展延個人債務協處機制至明(2023)年6月底。(圖/NOWnews資料照片)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考量國內外疫情變化,影響個人債務償還能力,金管會今(19)日宣布,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紓困措施,從今(2022)年6月底再延長至明年6月底,申請不以一次為限,而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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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對個人經濟影響,金管會分別在2020年2月18日、5月29日、12月25日、2021年6月2日及11月30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受理展延期限將於今年6月底屆滿。

考量國內外疫情變化,影響個人債務償還能力,金管會在5月12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達成共識,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眾,個人金融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繳緩或展延期限,可展延至明年6月底,其中信用卡帳單的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可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金管會表示,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申請不以一次為限,而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金管會強調,民眾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明年6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若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亦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也希望銀行支持客戶度過疫情,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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