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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起眾人共鳴,紛紛撻伐冒領之人,並鼓勵原PO報警討回公道,「領的人好缺德喔~貪這個真的很好嗎?」、「看你願不願意花時間去報警,然後讓他們幫你查詢是誰盜領,你有紙本發票你勝算比較大。這種盜領行為是違法的,嚴重會被判刑還會被罰錢」、「拜託你去告他,我想看他有前科」、「你有實體發票,去舉報吧,讓自己心情好一點」,有熱心網友提醒「上面長長的條碼和隨機碼也要遮唷」。
據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曾有民眾翻拍網路上中獎發票並利用統一發票兌獎APP盜領獎金1萬2,400元,經臺南地方法院判決確定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應執行拘役1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也提醒民眾不要將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拍照上傳至網路分享,以避免有心人士截圖盜領中獎獎金;更不可翻拍網路上中獎發票冒領獎金,以免觸犯刑責。(編輯:李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