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貼文曝光後,立刻有不少大學生哀號「我學生證常常忘記蓋註冊章」、「我每次只要有印在學證明就都沒被查,沒印就被查好慘」、「上次遇到列車長還有叫我給他身分證核對名字,超嚴」。
但也有另一派常常搭乘高鐵的乘客,則是開心回應「水啦!這樣就可以排除一堆偷雞摸狗的人了,車長真盡責」、「很好啊!給福利不是給隨意」、「鑽漏洞的人變多了吧?嚴格審核是好的,畢竟這是在學生的福利」、「建議抓到就全部不給補 直接依法處理」、「我的常備包包裡面都各有一張在學證明以防萬一,這規定都那麼久了還有人沒準備被抓也是活該」。
台灣高鐵也在官網上明確提醒,使用「大學生優惠」乘車時,應攜帶本人實體學生證正本(網路查詢學籍證明恕不適用)以備查驗,未持本人實體學生證正本者應照章補票,本公司並得加收票價差額之50%違約金。(編輯:潘毅)
▲高鐵學生優惠適用資格之認定補充如下:
(1) 學生證必須蓋有當學期註冊章方為有效。
(2) 若無當學期註冊章、註冊章模糊無法辨識或免蓋註冊章之學生證,須合併出示當學期「在學證明正本」作為輔助證明。前述輔助證明如須採用電子版方式,請務必於進站前先行下載備查,查驗票當下恕不受理以網路連線登入系統查詢學生身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