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濤指控鄭運鵬是熱愛抹黑的黑函慣犯 鄭辦反批混淆視聽

▲凌濤指出,早在2005年時,鄭運鵬就因為用電視廣告做黑函被告,導致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證明鄭運鵬就是熱愛抹黑、熱愛謾罵的黑函慣犯。(圖/張善政競總提供)
▲凌濤指出,早在2005年時,鄭運鵬就因為用電視廣告做黑函被告,導致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證明鄭運鵬就是熱愛抹黑、熱愛謾罵的黑函慣犯。(圖/張善政競總提供)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競選辦公室今(16日)上午召開「心口不一・黑函慣犯:起底黑函鵬」記者會,身兼競辦發言人的市議員候選人凌濤指出,鄭運鵬近期在桃園廣發黑函,這樣的手段不是第一次,早在2005年時,鄭運鵬就因為用電視廣告做黑函被告,導致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證明鄭運鵬就是熱愛抹黑、熱愛謾罵的黑函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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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鄭運鵬競選團隊則反駁,該案件早被法官判定無罪,最高法院的審判結果也是以無罪告終。張善政陣營病急亂投醫,拿錯誤的訊息來混淆視聽。

凌濤提到,2001年當時擔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的鄭運鵬因為製作電視競選廣告「再怎麼野蠻」被當時國民黨台南市黨部主任陳榮盛以「意圖使人不當選」提告,2005年遭台南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凌濤強調,「這絕非一位桃園市民會接受的市長候選人該有的品格」。

凌濤指出,這證明鄭運鵬是一個熱愛抹黑、熱愛謾罵的黑函慣犯,才會選戰發展到現在,開始撒大錢,在桃園各地的信箱塞黑函,影響桃園的政治環境。

凌濤進一步指出,事實上,案件在高院早已判決有罪兩次,竟來來回回更審,最終,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由民進黨御用律師顧立雄護航之下,鄭運鵬才以更二審改判無罪,在司法上堪稱少見,難怪鄭運鵬一直「鵬的報恩」,成為黨意的魁儡。

張善政競總發言人曾俊豪則提到,鄭運鵬的「心口不一」也體現在昨天的政見會,整場都在稱讚鄭文燦跟謾罵候選人張善政與賴香伶,可以說通篇謾罵,少有政見,「這其實也是鄭運鵬的本色,自從參選桃園市長之前,力挺林智堅抄襲,參選桃園市長之後,力挺鄭文燦的一切,但是對於鄭文燦的不對,只字未提。」

他表示,鄭文燦執政八年,諸多公共工程出現爭議,這些事情,鄭運鵬都沒有說過一句話,就連近期震驚社會的「台版柬埔寨」事件,鄭運鵬也僅表示是「社會案件」,忽略民進黨執政下的高失業率與社會安全防護網破洞,「此態度亦與過往他為了護航高端阻擋BNT進口,推動網路中介法箝制言論自由一樣,心中只有黨意沒有民意。」

針對張善政團隊稱鄭運鵬曾被判刑一事,鄭運鵬競辦發言人黃韋鈞說,國民黨再怎麼無知也應該有基本的法律素養,該案件早被法官認為與公共利益有關且內容並無虛構而判定無罪,最高法院的審判結果也是以無罪告終。

黃韋鈞說,張善政陣營病急亂投醫,拿錯誤的訊息來混淆視聽,真正有刑事責任的,就是張善政擔任榮譽顧問,從中國騙到台灣的中華民族致公黨的黨主席,早被法院起訴涉嫌詐騙違法吸金超過三十億,張善政陣營有時間拿已經被法院宣告無罪的案件來抹黑鄭運鵬,不如好好清楚地說明跟這些詐騙政黨、賣假藥政黨之間的關係,擔任榮譽顧問有沒有提供諮詢,要求他們不要詐騙,不要賣假藥,不要因為選情緊張而亂貼標籤甚至藐視司法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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