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痛恨砸錢給具俊曄住豪宅 律師狠酸:不付錢最廢

▲汪小菲(左)不滿大S再婚後仍須支付每個月100多萬生活費。(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具俊曄IG)
▲汪小菲(左)不滿大S再婚後仍須支付每個月100多萬生活費。(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具俊曄IG)

記者江芷稜/綜合報導

汪小菲和大S去年離婚,協議載明他須支付女方每個月100萬元台幣的家用費,除此之外,他購買的2.4億豪宅歸給女方,還有每月100多萬元台幣的房貸、管理費、水電費,都由他幫忙支付,結果大S離婚不到3個月,就和20年前舊情人具俊曄舊情復燃,讓他氣炸,擺明態度不願再付家用費,遭到法院裁決強制執行,旗下的S HOTEL恐被查封,美女律師李怡貞寫了7言絕句,狠酸「不付錢的總最廢」,讓網友瞬間笑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大S跟具俊曄(右)甜蜜花絮曝光。(圖/Vogue Taiwan IG)
▲大S跟具俊曄(右)相處甜蜜,汪小菲不滿兩人住在自己付房貸的豪宅。(圖/Vogue Taiwan IG) 
▲汪小菲嘆息和大S沒談成,無法讓家人來北京。(圖/翻攝抖音)
▲汪小菲嘆息和大S沒談成,無法讓家人來北京。(圖/翻攝抖音)
汪小菲今(21)日曬出匯款紀錄,透露自己幾乎包辦所有大S豪宅開銷,離婚一年付了4,000多萬,但大S閃嫁韓星具俊曄後,新婚生活相當甜蜜,讓他不滿對方住在自己負擔房貸的住處,甚至一度傳出他找人搬走家具,汪小菲也不藏了,強調自己就是不想付家用費與電費,合計約每個月100多萬出頭台幣。

▲李怡貞是知名家事律師,實務經驗豐富,經手不少侵害配偶權案件。(圖/翻攝自李怡貞臉書)
▲李怡貞是知名家事律師,實務經驗豐富,經手不少侵害配偶權案件。(圖/翻攝自李怡貞臉書)
不過律師看證據說話,包括美女律師李怡貞和「巴毛律師混酥團」都直言,當初離婚時的協議書上應載明支付事項,包含水電等費用,如果沒有約定前任再婚後停止支付,那麼汪小菲再不情願也要履行約定,該付的就要乖乖付錢,律師李怡貞就幽默寫了一首詩「離婚協議隨便搞,之後爆氣救不了,究竟誰是窩囊廢?不付錢的總最廢」,笑說這樣能不能與李白齊名,逗樂一票粉絲。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