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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重申,用路人平時應確實保養車輛、行車前做好車輛檢查,行駛途中必須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保持安全車距,若身體狀況不佳時,請避免開車。行駛中若身體感到不適,請就近前往服務區、駛出交流道或暫停路肩待援;倘無法繼續駕駛,應握穩方向盤、開啟方向燈、放開油門減緩速度,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後開啟危險警告燈,並依規定於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所;路側如無護欄,則於車輛附近適當處面向來車隨時警戒,並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專線電話求援。(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