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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於2016、2017年間親自將潤寅案交辦雙連分行,前合庫授信管理部前後任協理黃伯川(事後升任副總)、陳世卿,在審核分行的送上來的潤寅貸款案,疑故意放水,向承辦人員暗示或施壓,有基層因不願意配合,還被發配邊疆,最後共計核貸1100萬美元,造成合庫損失台幣2.9億。
檢方痛批,廖燦昌多次配合潤寅,無視風險指示下屬撥款,置專業倫理不顧,再加上他犯後否認犯行,並以分層負責及尊重下屬專業為由,將違法授信、撥貸之責任均推由下屬承擔以卸責,毫無悔意,為促使公股銀行董事長嚴守法紀,維護股東權益及金融秩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其實這已非廖燦昌第一次遭起訴,廖在合庫任內也被控涉協助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貸款,造成合庫逾22.5億元的呆帳。廖也因此請辭第一金控董事長。
另外,台企銀南京東路分行職員劉麗雪也被查出,44度收受王音之贈送總價28萬多元的水果禮盒、3.1萬奠儀,並涉嫌包庇潤寅詐貸,致台企銀損失1500萬元美元。劉女今也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