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籲確定虛擬貨幣主管機關 防堵淪洗錢工具

▲正國會立委及成員召開記者會,呼籲儘速確定虛擬貨幣主管機關,防止成為洗錢的工具。(圖/陳歐珀辦公室提供)
▲正國會立委及成員召開記者會,呼籲儘速確定虛擬貨幣主管機關,防止成為洗錢的工具。(圖/陳歐珀辦公室提供)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有鑑於虛擬貨幣等新興金融工具淪為詐騙洗錢工具,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陳亭妃、吳琪銘與新北市前議員李坤城今(8)日召開「嚴格納管虛擬貨幣,莫成洗錢詐騙天堂」記者會,呼籲行政院儘速確定虛擬貨幣主管機關,並明確化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統一法院及檢察機關的法律見解,為詐欺受害者追回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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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歐珀表示,目前詐欺犯罪以抓到人頭帳戶提供者、基層車手為主,首腦經常逍遙法外,要從源頭遏止詐欺,除了抓人更要遏止不法金流,主管機關如何加強監管虛擬貨幣、遊戲點數等洗錢工具就更加重要,除了抓到人、追到錢,更要完善對詐欺被害人的保障,建議法務部將因詐欺而家破人亡的受害人納入《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補償對象。

陳亭妃表示,過去檢方在聲請扣押虛擬貨幣時,多以存放在實體硬碟的冷錢包為對象,但圓成基金會近期在台灣援助的詐欺受害者案例,是台灣第一起刑事局在偵查中即聲請扣押線上熱錢包(電磁紀錄)的案例,因此有《刑事訴訟法》有關物之扣押的法律問題,造成法官各持不同的法律見解,讓檢方難以繼續追查不法金流,呼籲司法院、法務部及金管會應盡速確立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並訂定虛擬貨幣的相關規範,以完善金融科技產業的發展。

吳琪銘表示,行政院及金管會將虛擬貨幣定義為「運用密碼學及分散式帳本技術或其他類似技術者」,有違國際防制洗錢金融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提出的技術中立原則,反而窄化了虛擬資產的定義,經常使用中心式帳本技術的遊戲點數就無法符合定義,成為金管會監管的對象,而容易成為洗錢犯罪的工具,呼籲金管會盡速補上虛擬資產定義上的漏洞。

李坤城則說,從數據來看,電信詐欺罪有6成是提供人頭帳戶、1成是基層車手。要從源頭遏止詐欺,除了嚴加修法、根除金流還要嚴管虛擬貨幣等洗錢工具。洗錢不只是犯罪的溫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甚至在選舉時成為境外勢力扶植特定候選人的手段,呼籲主管機關跟上TATF的最新指引,洗刷台灣洗錢詐騙天堂的污名。

出席記者會的金管會銀行局專委王麗惠說,關於虛擬通貨的主管機關,行政院目前正在研擬中,在此之前,金管會依照《洗錢防制法》作為虛擬通貨平台、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的主管機關,都會要求平台完成相關洗錢防制聲明。

王麗惠也強調,金管會已多次呼籲,考量虛擬資產易受人為操作與炒作,且資訊不透明、投資風險高,希望民眾無論是要透過交易平台或私下進行交易,都要提高警覺並評估投資風險,避免遭受詐騙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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