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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車禍官司纏訟至今5年多,最初法院判決沈可婷無罪釋放,而當地檢方則提出2次上訴,沒想到在去年4月13日馬來西亞新山高等法院卻推翻先前判決,認為沈可婷「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判她6年刑期以及需要支付6000令吉(約41100元台幣)罰款。該宣判曝光後,8名死亡少年的家屬表示欣慰,並感謝法院作中正義判決,但卻引爆馬來西亞當地華裔公民不滿,認為官司翻盤的原因與種族有關連,且少年改裝飆車的行徑早已為當地民眾所詬病,紛紛提出聯署聲援。
直到今(11)日,官司再次出現轉折,拿督雷智雄博士在臉書上發文表示,沈可婷上訴案終於結束,而她也被判無罪當庭釋放。針對此案,林智群律師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這個是馬來西亞的案子,如果這種事情在台灣發生,會發生什麼事情?」隨後他也提出台灣版的結局「1.不可能判無罪。不管小屁孩幹什麼事情,反正車主一定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未注意車前狀況,有1%過失就成立犯罪。2.小孩爸媽會出來開記者會,哭訴我們家小孩很乖的,只是喜歡騎快而已,車主撞死人就是有問題。3.媒體訪問小孩家,爸媽拿出小孩的畫畫,說這麼好的小孩竟然被撞死了。4.車主會被肉搜,然後社會性死亡。」
而貼文曝光後,隨即有不少感慨表示「台灣的應注意而未注意真的是...」、「我們家小孩很乖,都是被腳踏車帶壞的」、「最經典的是,你要注意別人的不注意、小心別人的不小心」;但也有大馬網友留言稱「身為一個馬來西亞人,我必須說一下,林律所說的以上四點,在這個案子確實都發生了。這個案件也打了很久,之前在高庭被定罪後,所有國人都很揪心,因為這牽涉到所有公路使用者的正當利益,所幸在這次的最終上訴中成功被推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