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劉志翔/光電利益波瀾再起,龐大的利益在哪裡?

▲台灣南部雨少太陽大的條件,有利於光電設施的建置。(圖/記者康仲誠攝)
▲台灣南部雨少太陽大的條件,有利於光電設施的建置。(圖/記者康仲誠攝)

文/劉志翔

劉志翔/科技業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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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缺電限電的問題已不是新聞,所以如何利用大自然取得電力來源就成為各國努力的目標,台灣亦然。由於南部地理位置的關係,雨少太陽大的條件便有利於光電設施的建置,因此光電板設施也就如雨後春筍般的開始建置。
 
光電板的設置分為屋頂型和地面型兩種,屋頂型多設置於建築物的頂樓,而地面型則是多運用在閒置的農漁用地或不利耕作地。日照產生的電力有人是拿來自用、有人是租給企業領取租金,再讓光電業者賣給台電賺取躉售電價,與台電的合約每年一簽,全台的金額相同、不存在哪個縣市多、哪個縣市少的問題。
 
根據政府公開的資料顯示,全台最大的光電案場在雲林台西新興區,發電量270MW,其次是台南七股鹽田、彰化彰濱工業區,大多都具備了雨量少、平地不利耕作地多、臨海日照大的有利條件。但另人起疑竇的地方是,台南既不是唯一設有光電、也不是唯一臨海的縣市,為什麼台南卻是唯一被指稱有問題的地方?難道是台南市政府在光電政策上比別的縣市的條件來的寬鬆、可以讓有心人士有利可圖?
 
先從制度面來看看中央訂定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非都市計畫區如鹽業用地、礦業用地,開發規模小於兩公頃以下,中央認為設置光電可「逕為容許」。
 
來看看台南的規定。台南在黃偉哲任內,訂立了太陽光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比對之下,發現台南的規定比中央制定的法規還要嚴苛,尤其是在設置環境的規定上面,不論光電面積大小、都要求要符合當地地貌與綠美化,且不得在敏感地帶,無疑是設下更高的環保門檻。
 
再看看光電的收益。上文提到既然台電在同一年度收取電力時,全台灣所給出的補助金都是相同的,那麼問題從何而起?原來,公共工程設施在建置時,若遇上地方上的民眾反彈導致推動困難度,代表民眾立場的議會以及民意代表,往往就得擔任中間協調的角色,減少雙方的分歧,台電就可能和其他圾掩埋場、變電場等鄰避設施一樣,設有補償金的回饋,多半是回饋到區公所或公家機關、也可能是根據當下協調的條件,用於改善當地公共設施。這個回饋金就成為被廣為討論的一環,但這件事也不光是台南會有,而是各地都有。
 
講到這裡,又衍生出另外一個全人類都不得不面對的人口老化問題。根據政府公布的統計數字發現,台灣人口成長率越來越低,各縣市政府也絞盡腦汁在鼓勵生育、推出生育的福利政策。孩子越生越少是不爭的事實,偏鄉的人口也持續下降,以嘉義縣人口為例,從事沿岸養殖漁業的人口,十年降低了高達三成的比例,雲林縣鰻魚產地湖口村最為嚴重,從全盛時期的一千人降低到只剩兩百人。
 
少了勞動人口、外加大環境的變遷造成了漁業產能的降低、收入銳減,此時政府推出漁電共生的政策,正好可以補貼這些漁戶的經濟條件,減低生活壓力。或許是年紀大了與健康狀況不佳、沒辦法繼續勞動,有人乾脆決定領租金就好,而且在申請通過漁電共生的光電設施後,養不養魚這個問題就變成了光電產業的責任。更方便的做法是也不做漁電共生,直接將魚塭租給光電業者做地面型光電,反正子孫也不接手養殖,乾脆連文蛤都不再養殖。少子化以及漁業傳承不易的問題,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無人、也無權可以干涉,雖然確實有傷害到原本漁電前的承租戶,因地主養殖戶跟光電業者簽合約,承租戶或魚塭二房東就會失去工作,但以這個理由來怪罪於地方政府,似乎不太公允。
 
有民間人士認為太陽能光電會影響地方生態,但根據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去年公布的數據指出,比對2020、2021、2022三年台南的黑面琵數量,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是逐年增加;另被批評清潔及淘汰光電板會造成嚴重環境汙染,台南大學日前也公布與業者經過國科會的驗證,已開發出能達到100%完全拆分回收的技術,亦有學者公開表示,太陽光電系統表面為玻璃、不需要化學清洗劑,利用自然降雨或是清水搭配長桿拖把就可以完成清汙的工作。
 
綜觀地方政府手上看不到利益,太陽光電本身對環境也沒有太大問題,問題出在有人刻意用來做政治惡鬥,在發電這件單純的事情上,謀求特定人士的選舉利益。實在沒有必要將台南的光電硬生生塞上重重黑幕的惡名,也希望無論民意代表或是政治工作者,皆能站在廣大的民眾利益為出發點來看待事情,別讓好好的政策淪為政治打壓的操作手段,這絕非民眾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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