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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表示,時力立院黨團提案修正《職安法》,將現行罰鍰的最高額度拉高3倍以上,讓政府可以針對屢次違法的雇主,裁處更高的罰鍰。另外,針對因違反《職安法》導致職災的情形,也相應提高刑責,將第40條從原本的3年以下,提高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41條則從原本的1年以下,增加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
邱顯智表示,相關刑度應比照普通刑法過失致死與過失致傷的規定,才能真正督促雇主重視、落實安全措施,保障勞工和所有國人的生命安全。
陳椒華指出,勞動部和內政部的相關資料也應串接整合。目前內政部建置的「建築工程履歷系統」,其原先是為了提供民眾瞭解建築物建造執照、相關建商的基本資料及獎懲紀錄,以協助消費者選擇品質優良的建案。但是,目前系統中沒有《職安法》、重大職災案件的裁罰肇災紀錄,甚至連內政部自己的建築法裁罰資訊都查不到,應立即檢討工程履歷系統,讓好的建商能被民眾看見,違法累犯的惡質建商被人民抵制。
王婉諭表示,上週時力黨團提出《建築法》修法,希望大幅度提高裁罰金額的上限,並對於重大公安事故,參考公平交易法立法例,以建商的營業收入總額來計算裁罰金額,以真正有效處罰像是興富發這種惡名昭彰、屢罰不怕的惡質建商,改正目前最高罰3萬,對建商完全不痛不癢,把建築法規範當作塑膠的狀況。
王婉諭表示,時力黨團提出逕付二讀,期盼儘快協商討論,力求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修法,結果竟遭到民進黨團異議,甚至在異議後,用不出席、不投票的方式,技術性退回時力黨團的修法版本,連具名反對都不敢。
王婉諭表示,本週五時力黨團會再次將《建築法》和《職安法》逕付二讀,要求5月底前完成協商與修法。若有政黨反對,也請具名反對,對全民負責,別再用小動作來護航,阻擋嚴懲惡質建商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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