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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母原為中國籍,來台與丈夫結婚後依親取得台灣身分證,也在台設有戶籍,因此在中國的戶籍也註銷,直到民國97年2月丈夫因病過世,賴母向內政部申請依親賴姓高中生為由,在台繼續定居,但經賴姓高中生的奶奶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後,確認高中生是由公公與賴母所生。
事後內政部以賴母亂倫生子,不符合在台依親定居的相關規定,撤銷賴母的戶籍登記,賴母提出行政訴訟,遭駁回確定,因此賴母成為無國籍身分。
移民署今天透過文字稿表示,賴母的中華民國戶籍及護照於100年因案遭撤銷後,移民署依法曾多次透過兩岸機制協助賴母返中,但因賴母無有效旅行文件,且須在台照顧未成年兒子,再加上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等因素,因而留台至今。
移民署表示,未來將配合司法偵審進程,持續透過相關單位,尋求兩岸溝通管道,協助賴母返中,後續如有移民署業管法律面的需求,將依法研處。(編輯:陳仁華)11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