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商在北藝刊登廣告未加警語違法 北市坦承疏失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示意圖/觀傳局提供)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示意圖/觀傳局提供)

記者邱新博/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今(6)日質詢時揭露,日前酒商利用北藝「球劇場」外牆進行廣告,卻未加上酒類廣告應有的警語,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7條規定。對此文化局長蔡詩萍坦承,這的確有犯錯;財政局則表示,目前將依相關規定邀請業者說明,事後最重將進行裁罰50萬元。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一定會檢討相關局處,避免未來再度發生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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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今繼續進行市政總質詢,苗博雅揭露,有酒商日前為了舉辦活動,租用了北藝的外圍場地,並於「球劇場」外牆張貼廣告標語,並將球體改成籃球樣式,相當吸睛。苗博雅也秀出活動照片詢問蔣萬安,警語在哪裡?蔣也坦承,「這樣看是沒有看到」。

苗博雅說,該酒商在張貼廣告時,並未依照菸酒管理法在廣告中加上酒類廣告應有的警語,「台北市是不是主管機關?這樣是不是要罰?」文化局長蔡詩萍則坦承,這的確有犯錯,因為廠商走了模糊地帶,因此文化局方面事後才發現。


主管機關財政局長游適銘則表示,如果是明顯的菸酒販賣,依照菸酒管理法37條規定,有百分之10的版面要加註警語;目前將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7條規定,先邀請業者進行說明,事後最重將裁罰50萬元的罰鍰。

苗博雅表示,過去他就不認同前朝柯市府要把北藝、北流等單位變成金雞母,兩單位本來就是以公益、扶植藝文產業為主,不應該要以賺錢為目的,「前朝市府給了一個責任要盡快損益兩平,現在好像不擇手段,各種廣告費用都要賺。」苗博雅也要求市府,一個月之內提出調查報告,並懲處相關疏失人員。

蔣萬安則允諾,一定會檢討相關局處,避免會來再度發生類似情況,也會監督事前審核機制,嚴格把關各項廣告是否違法。蔣強調,若財政局後續調查確定酒商確實違反相關規定,一定會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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