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市地重劃案收賄賂!前台南議長郭信良遭聲押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前台南市議長、現任無黨籍市議員郭信良,涉嫌在市地重劃案向業者收賄,台南地檢署偵辦依涉犯貪污罪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圖/NOWnews資料照)
▲前台南市議長、現任無黨籍市議員郭信良,涉嫌在市地重劃案向業者收賄,台南地檢署偵辦依涉犯貪污罪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圖/NOWnews資料照)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7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前台南市議長、現任無黨籍市議員郭信良涉嫌在市地重劃案向業者收賄,7日凌晨依涉犯貪污罪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法官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南地檢署6日上午,兵分10多路搜索郭信良辦公室、服務處、住處及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涉案人員住處,查扣相關資料證據,且帶回郭信良等涉案人、證人共10餘人進行偵訊,7日凌晨向法院聲押郭信良與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另有5人裁定交保,台南地院7日晚間裁定郭信良與高進見都羈押禁見。

南院指出,郭、高2人均矢口否認有檢方聲請書所載犯嫌,但所辯與證物並不相符,亦無法提出合理解釋,而聲請書所載事實,有被告及共犯部分供述、證人證述及通訊監察譯文等證物可資佐證,足認被告2人涉犯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或者是執行職務收受賄賂等犯嫌均為重大。

南院指出,郭姓被告所述與其他被告供述及證人證述並不相合,與證物顯示事證不相符,足認有畏罪卸責情事。

南院指出,高姓被告於犯後有湮滅隱藏證據情形,供述又明顯維護郭姓被告,且與其他共犯間互核矛盾,足認2人均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南院指出,被告2人所涉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串供、滅證之虞,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編輯:張銘坤)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