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採證發現,潘男慣用手為左手,不太可能持刀自殘造成左臂受傷,眼見無法滿混過關,高男和廖女才向警方坦承,3人為男女朋友關係,當天2男同時去找廖女,情敵相見分外眼紅,進而發生口角衝突,過程中高男突然拿出預藏小刀,狠刺潘男5、6刀,造成他頭、頸、手部皆受有刀傷;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後,依殺人罪起訴高男,至於廖女則予不起訴,本案也成為士檢第3件國民法官參審案。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