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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分署收案後,即與移送機關密切聯繫,清查游男財產狀況,知悉游男生前曾借款數千萬元予他人,並在他人土地上設定抵押權,且有其他債權待追討,執行人員經釐清案情後,屢次不辭辛勞地與游男之繼承人及其民間債務人溝通協調,希冀在不動用強制執行之手段,即能追回游男積欠之稅款,在幾番折衝樽俎下,執行官於今年7月中旬邀集本案全體相關之繼承人、關係人多達30餘人至宜蘭分署協調,最後達成游男之債務人各自清償7,444萬餘元及90萬餘元,繼承人同意塗銷抵押權設定、了結債務的共識,本件動用最少資源成功追回分署史上最高徵起金額7,534萬餘元,創造多贏局面。至游男剩餘欠款部分,宜蘭分署仍將持續追討,以實現公法債權、伸張公義。
宜蘭分署分署長吳廣莉表示,繼承人於收到執行分署核發之繳款通知後,務必於期限內按期繳納,如有繼承人爭執或籌措稅款等困難時,亦應主動聯繫執行分署研商清償計畫,切勿置之不理,以免遭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