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工作沒加班費只有獎金!高虹安助理抱怨:只領3700元有點少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前國會法案助理陳姓女子證稱,加班費有點少,與時數不符(圖/NOWnews資料照,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前國會法案助理陳姓女子證稱,加班費有點少,與時數不符(圖/NOWnews資料照,新竹市政府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公費助理的加班費遭起訴。儘管高虹安說,助理願意捐出來,檢察官不查對她有利的事證,但從起訴書檢附的事證可知,一名高辦前法案助理陳姓女子對於只領到3700元加班費,曾傳LINE給當時負責管帳的幹部、前高辦行政主任黃惠玟詢問加班費計算問題,質疑與時數不符,加班費「有點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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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虹安起訴書第29頁證據清單顯示,陳女於2020年11月18日傳LINE問「小兔」黃惠玟,「請問兔姊,加班費是怎麼計算的呢?只有3700好像有點少」,小兔回應表示「不是加班費,是獎金,是以加班來決定獎金...你想太多了,先前進來加班的時候,應該是一口價」。

另根據起訴書第15頁,陳女面對調查局偵訊時證稱,她擔任高虹安的法案助理,級別薪資比較低,沒有被告知薪資或加班費要繳回;陳女表示,她的工作是責任制,常常晚上8點到10點也要工作,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休。

陳女提及,她只有提出一次加班費的要求,也只有領到那一次加班費,還有額外的小紅包。

檢察官認定,助理對於加班金額多寡,並無申報及決定權限;高虹安並未依照實際加班狀況核給加班費,而是「根據是否會繳回來核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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