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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波房價大漲,衍生出新的問題,有時候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屋,但登記在一方名下,屬於婚前財產,這波房價大漲後若感情遇到波折,要分開時就可能會遇到糾紛,當初誰出的資金雖然清楚,但上漲房價的歸屬就易生糾紛,建議除資金往來證明要留底,最好一開始連登記比例都講好,甚至還有購置預售案,但結婚後才交屋登記,結果變成婚後共同財產,日後要是離異就得按規定去分配。
另一個常見的問題,在熱戀的階段,可能男方出錢買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女方認為是男生送自己的房子,不過雙方分開後,男方主張當初只是借名登記,這時就容易出現爭議,往往只能透過訴訟去證明,當初購置房屋的真義是贈與還是出資借名登記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