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抓共諜變洗錢起訴!向心夫婦境管1390天 二審仍判無罪

▲向心夫婦委任律師方伯勳表示,希望檢察官尊重法院判決(圖/記者潘千詩攝,2023.09.06)
▲向心夫婦委任律師方伯勳表示,希望檢察官尊重法院判決(圖/記者潘千詩攝,2023.09.06)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夫婦,因捲入澳洲共諜王立強案遭檢調鎖定,檢方以違反《國安法》名義偵辦2人,最後卻以《洗錢》罪名起訴向心、龔青夫婦。高院審理後,今(6)日上訴駁回,向心、龔青夫婦仍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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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為,依檢方所提出的證據和現存資料,不足以證明向心主觀上有得預見不法吸金行為,及國太公司購股資金為犯罪所得,出於洗錢犯意聯絡,做出售股交易、簽訂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而原審無罪判決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檢方上訴。

向心委任律師方伯勳表示,洗錢案跟不起訴確定的共諜案,都是沒有犯罪事實的,但向心夫婦卻因這2個案件,遭限制出境1390天,希望檢察官能尊重法院認定的事實,不要再提起上訴,讓案件早日確定,讓向心夫婦能早日回家、回歸正常。

對於限制出境之事,高院下午裁定,向心夫妻雖獲高院判決無罪,但檢方還可上訴,且夫妻有相當經濟實力,家人都在境外,仍有逃亡之虞,仍繼續限制出境。

2019年11月間,向心夫婦被檢調懷疑是自稱「共諜」王立強之共犯,將2人限制出境調查,結果,檢方於2021年4月8日以《洗錢》罪名起訴2人,《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則於同年11月12日,因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

不過,檢方改指控,向心、龔青涉與中國國太公司合作,將國太詐騙所得隱匿至香港,將2.98億元新台幣匯進台灣的銀行,購買豪宅,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去年,台北地院判向心夫妻2人洗錢無罪,高等法院同樣判2人無罪,依照《速審法》規定,被告2次獲判無罪,檢察官上訴會有嚴格的限制。

至於不起訴的共諜案,今年8月17日高檢署駁回再議,向心、龔青、蘇錦龍3人不起訴確定、王強華因死亡獲簽結。

▲向心、龔青25日為洗錢案到台北地院開庭。(圖/記者潘千詩攝,2021.11.25)
▲向心、龔青夫婦被控洗錢罪,高院仍判2人無罪(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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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