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指控圖利金主 鄭文燦駁:擔任市長8年沒人有特權

▲對於黃國昌指控圖利金主,鄭文燦回應強調抹黑不代表正義,在他擔任市長8年沒人有特權。(圖/記者李春台攝)
▲對於黃國昌指控圖利金主,鄭文燦回應強調抹黑不代表正義,在他擔任市長8年沒人有特權。(圖/記者李春台攝)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今(20)日爆料,日禕紡織董事長莊隆乾為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的大樁腳、民進黨的金主,在解編特農土地前獵地賺大錢,以莊收購3萬8253坪農地而言,從每坪1萬3千元至1萬4千元,解編後出現每坪6萬元成交金額,暴利至少已破10億元,也難怪莊隆乾對於民進黨總是出錢出力、不落人後;對此鄭文燦回應,抹黑不代表正義,按照黃邏輯難道各縣市按照《區域計畫法》的申請案都是圖利?強調「擔任市長8年沒人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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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黃國昌指控,鄭文燦強調,抹黑不代表正義,照黃國昌的邏輯,各縣市按照《區域計畫法》的申請案都是圖利?

鄭文燦解釋,莊隆乾曾任觀音高中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莊姓宗親會理事長,跟莊在地方上當然有所互動,但自己從未與莊隆乾有任何金錢往來,黃國昌的「金主說」根本是任意扣帽子。強調自己擔任桃園市長8年,「依法行政」是他及市府團隊的基本原則,也相信廉能政府的信念,「沒有人有特權,也沒有人會被不利待遇」。

其次依照《區域計畫法》,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地方政府可向中央申請辦理使用分區變更。2017年內政部營建署公告辦理「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各縣市政府可依審查規定,報請內政部、農委會審查變更特定農業區,六都及各縣市都有送件。其中桃園市府提出43案,共計4770.97公頃,同時,內政部審議結果也是部分案件通過、部分未通過。所有案件都必須符合農委會所規定的大區塊及各種門檻條件原則,當然不會有只為個人的量身訂做。

第三是各縣市申請特定農業區的調整必須經過內政部及農委會的層層審查,有一定的客觀標準,審議結果也不會照單全收,這絕非任何一個縣市首長可以干涉。而且,內政部營建署的網站上都有歷次的會議紀錄可查閱,過程公開透明。

第四黃國昌把合法申請、依法審查的過程扭曲為圖利,照黃國昌的邏輯,各縣市按照區域計畫法的每件申請案都是圖利。另外若有涉及違建個案,其處理方式、標準,市府均有清楚資料可供查證。黃國昌任意影射,來規避法律責任,毫不足取。

第五,鄭文燦表示,黃國昌的正義邏輯是,在缺乏真實的證據,就直接抹黑、影射他人的操守,再嗆說你不敢告。如果對方提告,他就說是濫訴,如果對方不提告,又被他的說是心虛,這種包牌式的指控,實在是邏輯錯亂。

最後鄭文燦說,黃國昌對他的指控,根本沒有任何證據足以證明,事後也禁不起查證。這種混淆真相的烏賊作風,形同是假正義之名的政治鬥爭。台灣的民主政治,保障充分的言論自由,但一再以猜想、影射,取代真實的真相,「這樣的政治,難道是我們想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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